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研究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建立新型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 参评对象
1. 参评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和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强军计划、少骨计划)。
2.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
3. 学业奖学金的资助年限:普通博士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资助的学习年限不超过3年,硕士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资助的学习年限不超过3年。
二、 评定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学习勤奋、刻苦钻研、遵守学习纪律,注重自学能力。
3.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 上一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 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3) 延期毕业的学生;
(4) 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5) 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
(6) 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者;
(7) 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8) 上一学年有课程不及格者(包括“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
三、 评定办法和标准
1. 具有评选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学业奖学金。
2. 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在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3. 二年级硕士生以课业成绩(50%)、学术表现(40%)、参与活动(10%)三项加权总分进行评定,三年级硕士生以学术表现(80%)、参与活动(20%)两项加权总分进行评定。
(1) 课业成绩以HUB系统导出的加权平均成绩作为评定依据;
(2) 学术表现包括论文或著作发表情况、学术会议参与及表现情况、科研项目参与及成果情况;
(3) 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包括研究生参加社会活动、学校或院(系、所)活动以及班级活动的情况。
4. 得分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学术表现得分:
1) 参与学术会议:国际学术会议投稿、墙报交流者(第一作者、会议论文汇编收录为准)加1分或大会发言加2分;国家级学术会议投稿、墙报交流者加0.5分或大会发言者加1分;省级学术会议投稿、墙报交流加0.3分或大会发言加0.6分。(注:一个会议只算一篇,各级已最高分为准)
2) 发表论文: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指见刊或有接收函)学术文章(包括论文和综述)者可得分: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加3~10分(Top类10分、A类8分、B类5分、C类3分);在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综述加1分,发表论著加2分;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综述加0.5分,发表论著加1分(期刊分类标准参见华科大有关文件)。
已经撰写英文稿件者,导师修改中(经导师签字核实)加0.8分;已投过英文稿件加1分。中文稿件未见刊者不算。
备注:
1)参评者发表论文或已撰写英文稿件必须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若参评者为第二作者而第一作者为本人导师,则认为参评者为第一作者)。
2)单独第一作者直接按相应类别计算;若多名作者并列第一,则从第二名开始按照排名顺序每顺延一名*0.7计算(即B类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有两人,若学生排第一,相应加分为5,该生所得分=5;若学生排第二,该生所得分=5*0.7=3.5)。
3)同一篇英文稿件去年为撰写状态,上一学年被成功录取的可继续参评;其他情况,同一篇文章均不能重复参评。
4)会议投稿,需提交会务组稿件录取回函(邮件或者截图)或论文集目录照片。期刊投稿已接收未见刊者需提交编辑部录用通知或者文章清样。英文稿件已投稿者需提供外刊编辑部回函或修改意见,英文稿件导师修改中者需提供文章全文。以上材料由参评者自己准备并由各年级班长汇总上报,经向导师核实为准。
(2) 参与集体活动的表现得分:
组织各类校级、院系活动0.4分;参加各类校级、院系活动0.2分;参与各项活动获奖以及评选为优秀者:国家级4分、省级2分,校级1分(其中包括校三好学生、校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三、评选注意事项
1. 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在线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经各方签字后,协议各方存档备案。
2. 每位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或者参与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回馈社会回馈母校。
3. 相关链接:http://gszz.hust.edu.cn/(研究生资助网)。
四、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属于计划生育研究所。
华中科技大学计划生育研究所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