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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研究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来源: 时间:2017-10-10 点击量: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研究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建立新型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 参评对象:

1. 参评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和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强军计划、少骨计划)

2.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

3. 学业奖学金的资助年限:普通博士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资助的学习年限不超过3硕士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资助的学习年限不超过3

二、 评定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学习勤奋、刻苦钻研、遵守学习纪律,注重自学能力。

3.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 上一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 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3) 延期毕业的学生;

(4) 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5) 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

(6) 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者;

(7) 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8) 上一学年有课程不及格者(包括“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

三、 评定办法和标准:

1. 具有评选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学业奖学金。

2. 入学硕士研究生以毕业院校、报考志愿、入学成绩等标准进行综合排名,推荐免试生在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3. 二年级硕士生以课业成绩(50%)、学术表现(40%)、参与活动(10%)三项加权总分进行评定,三年级硕士生以学术表现(80%)、参与活动(20%)两项加权总分进行评定。

(1) 课业成绩HUB系统导出的加权平均成绩作为评定依据;

(2) 学术表现包括论文或著作发表情况、学术会议参与及表现情况、科研项目参与及成果情况;

(3) 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包括研究生参加社会活动、学校或院(系、所)活动以及班级活动的情况。

4. 分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学术表现得

1) 参与学术会议:国际学术会议投稿、墙报交流者(第一作者、会议论文汇编收录为准)加1分,大会发言加2分;国家级学术会议投稿、墙报交流者加0.5分,大会发言者加1分;省级学术会议投稿、墙报交流加0.3分,大会发言加0.6分。

2) 发表论文: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指见刊或有接收函)学术文章(包括论文和综述)者可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加3~6分(Top6分、A5分、B4分、C3分);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综述加1分,发表论著2;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综述加0.5分,发表论著1(期刊分类标准参见华科大有关文件)

已经撰写英文稿件者,导师修改中(经导师核实)加0.8分;已投稿(外刊编辑部回函)加1分;审稿中(需有修回意见)者加1.2分;拒稿者不算分。中文稿件未见刊者不算。

以上要求本人是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是第二作者加分减半。

会议投稿,需提交会务组稿件录取回函(邮件或者截图)或论文集目录照片。期刊投稿已接收未见刊者需提交编辑部录用通知或者文章清样。英文稿件已投稿者需提供外刊编辑部回函或修改意见,英文稿件导师修改中者需提供文章全文。以上材料由各年级班长汇总上报,经向导师核实为准。

(2) 参与集体活动的表现

凡参加或者组织各类校级、院系活动(指代表本单位参与的比赛竞技类,不包括娱乐性质活动)0.2分;参与各项活动获奖以及评选为优秀者:国家级4分、省级2分,校级1分。

四、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属于计划生育研究所。

      华中科技大学计划生育研究所

发表kanbao         201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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